住在巴黎這些年,這座城市在世人眼裡,總被描摹成那種無可救藥、自帶粉紅泡泡的「戀愛之都」。
記得剛來歐洲時,二十幾歲初踏倫敦,大概散發著一種初生之犢、牛牛那種清澈透亮的眼神,很容易在路上被搭訕,當時的自己,個性還是太亞洲了,也還不大懂得如何俐落、果斷拒絕。有一次甚至差點被一個自稱是畫家的人半哄半騙拐回家,好險最後全身而退,沒出什麼意外。
三十歲初頭搬來巴黎,這座城市的人走路自帶氣場與冷感,久而久之我也習慣在街頭板著一張冷屁股臉。當那種「傻傻好天真」也逐漸被防禦心給掩蓋,被隨機搭訕的頻率確實低了許多(雖然前陣子去比利時出差,在超市推推車時還是碰上了)。
但老實說,在歐洲街頭的隨機搭訕,體感上多半是偏煩人的。那裡頭哪來那麼多轉角遇到愛的浪漫?絕大多數不過是善於索取的「機會主義者」—「有問有機會、釣到算賺到」的漫天撒網罷了。
至於那種在轉角或小酒館裡擦撞出真正靈魂火花的機率,在這世界上究竟佔多少百分比?不好說。我自己倒是在慕尼黑有過一次主動搭訕別人的經驗,不過因為種種因緣,後來退回成了純粹的朋友(這件事之後再寫哈哈—雖然整個部落格都在「之後再提」,十足臺北人式的虛應故事)。
在歐陸生活差不多快十年,我想,差不多也是時候來寫幾篇關於法式戀愛(A.K.A 法式情慾與修煉)的隨筆了?

這篇寫作的念頭,源於我前些日子剛婉拒了一位相處得挺不錯的約會對象—當然,還有這幾年在歐洲跌跌撞撞、累積下來的坎坷情史(捏鼻)。
我們第一次見面是愉快的。
對方約我去近郊小健行,願意走進大自然、對我的狗狗友善,在印象分數上就已經及格了大半。健行結束,我已經滿久不太喝酒了,我們喝著啤酒,我跟他分享了自己私心偏愛的日本樂團,他也分享一些我沒聽過的歐洲樂團,我從 Toe、Envy 聊到 Spangle Call Lilli Line打開YouTube來看,沒錯,就是那個不是衝去看Live,就是在網路上把所有現場的影片都爬過的那個年代。
意外地,那場約會竟然飄散出一種屬於十幾二十歲時才會有的純純戀愛感。
聽說現在年輕人的迷因是「你要來我家看會飛的特斯拉嗎?」,但在大自然裡單純被音樂與氣味籠罩的片刻。然而,人到了一定年紀,以自我保護和尊嚴為名築起的高牆,只會越砌越高。
回程在火車上獨自看著窗外倒退的風景,我心裡明白,我們之間確實存在著難得的「生理性喜歡」。這種喜歡,可遇不可求,亦可慾不可求。它甚至不完全等同於純粹的性衝動,而是包含了一個人的氣味、姿態、反應速度,乃至於心靈交互時的某種頻率,在某一刻是真實對上了的。
可這段短暫的火花,終究因為彼此現階段的人生支線與長遠目標毫不一致,陷入了一種無以名狀的滯留,然後或許走向,消逝。
說是結束了,但也許哪天又會突然冒出來(他確實有回來找我一次)。只是我發現,自己在「戀愛修煉」這堂課上,比起以往的委曲求全或不好意思開口,如今已經能做到有話直說—學會了「快刀斬斷沉沒成本」。
人生苦短,真不必在不確定中互相等候、猜忌與內耗。多花一分鐘在步調不對的人身上,就是少了一分鐘去迎接未來對的頻率。我必須對我有限的時間負責,對我的身心能量負責,也對自己的專注力與幸福全權負責。於是我在最後的訊息裡坦誠寫下了想法(聽起來滿嚴肅像小論文,但口氣可能比文字寫的更溫和,但這次,我的界線十分清楚)。

最近很深的一個體悟是:當一個人缺乏明確的人生定錨時,妳的專注力頻寬,就會輕易被這些機會主義者踐踏與挪用。
有些人尋找曖昧,純粹只是因為上班太無聊、物理上被困在辦公室的格子間裡,需要分泌一點廉價的多巴胺來排遣空虛。撩一下、分心一下、試探一下,藉此讓打卡鐘的走動沒那麼痛苦。
從物理層面來說,家門不能隨便讓人踏入,身體不能隨意給人觸碰;那為什麼我們卻能輕易容許別人隨意掠奪自己的注意力?
當我對這人間的遊戲看得越來越清醒,不只是戀愛,任何關係都一樣:不適合的、消耗你的,就是勇敢切斷。賠錢的股票都知道要設停損點,消耗能量的(戀)人,怎麼捨不得拔線?
只有當妳不再向外乞求認同,不再耗費神經去猜測對方每個行為背後的動機(行為本身就是答案),堅守自己的底線與邊界—當妳開始全心守護自己時,妳才真正長出了力量。
但我也必須誠實招供:我的心態也無法真的做到百分之百刀槍不入。
這個(或是在巴黎這幾年遇到的這些)龍套角色彷彿也是專程來「渡」我的。每當我覺得自己的心靈湖面平靜如水、修為差不多到這個Level的時候,命運就會派一個新的關卡來 Test 我一下(那真的是謝謝唷)。說情緒完全沒被攪動、時間精力完全沒被牽引,那絕對是自欺欺人,畢竟人的專注力是如此稀缺。
花時間見面、讀訊息、在腦海裡翻譯成法文再敲字送出(談戀愛順便精進法文也算一種投資和優質文化資本?)這幾週我不斷反覆詰問自己:對方 V 比我小了七、八歲,在這個年紀還想四處遊蕩探索,本是人之常情。但我深知那種只求肉體快感、缺乏長期共識與目標感的關係(FWB),對我目前看來,會是巨大的空洞。
表面上,我說自己討厭膚淺空泛的露水情緣、短暫相會,但在潛意識的最底層,我誠實看見了自己依然存在的那份恐懼—是「害怕失去、害怕被遺棄」的執著,以及深處的不配得感(有一次在滿好的約會體驗結束後,我有一次從夢中驚醒,彷彿這種美好是不真實的,別人對我好都是充滿陷阱的,我感受到我的不配得感正在啟動自我防禦機制)。
我承認自己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付這種「同樂共享」的開放遊戲(光是要處理佔有慾與嫉妒,就太龐雜、太耗神了)。正因為看清了自己的罩門,我打從一開始就設下了精神防線,回了訊息給他:「我沒有興趣,請忘了我吧。」(法文訊息裡我還真的這樣寫了哈哈,既決絕又帶著一點法式的浪漫)。
聊得再投契,只要方向不同,就不必再盲目追加沉沒成本。果斷拔線、撤收設備。通常那種第一眼格外具有致命吸引力的,往往孽緣成分居多—它們來不是為了陪你走長路,而是來過載你的記憶體、掏空你的本金。不講複利成長的關係,請格外謹慎。
我畢竟不是道行高深的海后,身為一個內向的 I 人,內在的湖泊還是被震盪了好幾天。但也謝謝 V 貢獻了這場業力碰觸,逼得我把沉在水底的想法重新撈出來反芻、梳理成文字。

如果未來新的緣分再次來敲門,或許我會試著練習:只在當下好好去愛,不在幻想與執念中「沒苦硬吃」(亞洲人似乎總有一種悲劇情節制約,彷彿唯有刻骨銘心、撕心裂肺、痛徹心扉的才算真愛)。學著接受任何感情都是因緣和合—會來、會走、會變,也會淡。
但我依然在自我探索與自我接納的路上,我也曾想過,所謂的「活在當下」與「緣起緣滅」,是不是乾脆別去定義關係,只要能共享幾段精心的時刻(Quality time)一起聽聽黑膠就好?
可我發現,自己內心深處對於關係的「形狀」與「承諾」,依然有著頑固的執著。
雖然理智上明白,交往可以分手,結婚亦能離婚;緣分要散的時候,任誰也攔不住;而真正屬於妳的,也從不需要費力去抓。既然如此,何必執著於名分?何必在意這個「相」?(道理人人都會說:不要企圖抓住關係,越抓越容易變形。但我必須誠實承認:在這一點上,我暫時還過不去,還未能真正放得乾淨。)
我想起《金剛經》裡所揭示的那句偈語—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」。
它為現代人在慾望、親密關係與肉身之間的拉扯,開出了一劑清醒的藥方:「愛而不執」。不佔有、不控制、不怨恨、不糾纏、不自我感動,亦不自我毀滅。
世俗文化為愛情包裝了太多關於「命中注定」或「完美靈魂伴侶」的浪漫神話;但情慾與相遇,本就是因緣聚合的無常產物。接納自己最原始的慾望是第一步,看清感情的生滅無常是第二步。當我們不再執著於那個虛妄的完美鏡象,才配擁有真實的相遇與呼吸。
或許真正的愛,該像風一樣自由,像陽光一樣溫暖—不緊抓,反而長久。
允許一切美好的發生,也允許一切變化的離去。
後續將正式展開【法式情慾與原欲修煉】(蛤?什麼啦?)巴黎玫瑰瞳鈴眼之類的,這麼精彩,還不訂閱電子報唷(歡迎點選下方Substack訂閱電子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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